贵阳双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文件
双诚总字[2014]003号
★一年
贵阳双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双诚总字[2013]010号 签发人:刘圣溪
关于公司聘用员工交纳社保
及用工合同签定的通知
公司各分公司、各物业服务事务所:
为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合同制度、贵阳市社会保障局规定。公司根据实际
情况,对公司聘用员工交纳社保及用工合同的签定作如下通知:
一、凡我公司员工,女性未满55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者,入职时必须提供本人有效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包括农村社保、居民社保、社区社保),公司将于转正后每月补助100元(女性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者不享受补助),如在1月内未提供本人有效社保卡复印件者,公司将不予录用。
二、关于用工合同的签定
1.公司用工合同分三类:返聘合同、兼职合同、劳动合同;
2.返聘合同的签定:指员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女性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者)签定的返聘合同;
3.兼职合同的签定:在公司就职期间有原单位发放工资且缴纳保险的签定兼职合同;
4.劳动合同:除上述外则签定贵阳市劳动保障局统一制发的劳动合同。
三、公司入职员工必须在转正前与公司签定相应的劳动合同(上述3种),如在转正前未能签定且未及时交到总经办者延发当月工资直至签定劳动合同为止,最长不超过30天,如在延长期内仍未签定者,公司将不再聘用。
请各分公司、各物业事务所严格遵照执行!
总经理办公室
2013年6月25日
主题词:交纳社保、用工合同的签定
抄报:总经理 副总经理 各分公司 各部门 各物业服务事务所
贵阳双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办 2013年6月25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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